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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環宇保險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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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理念 


提供一流專業的服務

保證公證服務品質

以滿足客戶的需求


 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63年(1974年)在高雄成立。


    初期之檢查公證業務以貨主委託之進口貨物、散裝大宗為主,船公司委託租船及解租船、量才積、貨櫃檢查等,為求業務成長,於64年至66年間先後成立台北辦事處、基隆港、台中港辦事處,為擴展台中港、基隆港之進出口貨物公證業務。


    於民國64年至66年間(1975年~1977年)先後成立台北、基隆港、台中港等辦事處作為連絡中心,以擴展並爭取各產物保險公司海上、陸上運輸保險之公證業務。


    於民國67年至71年(1978年~1982年),將台北辦事處改為台北分公司,為提昇公證服務品質,延攬機械、土木、建築、化工、法律、財務、會計等專業人員加入公司服務陣容,另成立火險及附加險理賠公證業務部門。


    民國72年至76年間因配合各產物保險公司新種保險業務的成長及公證業務之擴展,另增加成立新種保險公證門部,並陸續承辦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各種責任保險、電子設備保險、鍋爐保險、營建機具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商業動產流動綜合保險等出險損失公證業務。


    由於業務量不斷成長,台北公司公證人員須南北奔波不合經濟效益,故於民國72年(1983年)在高雄公司成立火險部及新種險部門,直接對各產物保險公司南部分公司(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提供迅捷、便利、更周全的理賠公證服務,還是同業中本公司率先做到的。


    於民國76年(1987年),因南山台北分公司公證業務持續成長,公證人助理員不斷增加,並與各產物保險公司往來業務更形密切,故由分公司改制為總公司。


    於民國86年5月因人員增加及業務需要,將南山公證公司業務中的水險部門獨立出來,並成立環宇海事公證有限公司,台北人員配置5人、台中2人、高雄3人計有10人之海事公證團隊,期許獨立的公司能提昇更好的服務品質及創造更好的業績。截至民國102年止,經本公司卅餘年來的努力不懈及委託人之信任支持下,從草創初期正式職員僅有六人到目前各擁有專業知識領域的公證團隊已達30餘人(不含各險種技術顧問人員及臨時工),為國內外各產物保險公司、工商企業提供專業、負責、精確的最佳服務,處理國內許多重大產險賠案績效深獲好評及信譽卓著。


    各產物保險公司最關心的,是公證公司的理算品質。南山公證公司深知委託人的需求,由88年即主動將南山公證及環宇海事公證公司之各險種的公證部門理算服務系統交由國際知名專業的評鑑認證機構審查,並獲得通過ISO 9002的品質保證。於民國102年獲得第五屆台灣保險卓越獎第一屆保險公證人卓越獎銀質獎。


    目前,本公司接受每半年認證機構的例行性覆檢,更以零缺點的記錄通過嚴謹的覆檢程序,正因具備如此有系統的公證理算服務制度,使每一委託損失案件,皆保有一致的高品質服務,南山及環宇公證公司的用心,委託人可以放心。

 服務宗旨 

     以「對公司忠實、誠信、對客戶不卑不亢,對工作深入積極」來期勉同仁,在管理上,實施各部門幹部分層負責,並平時利用會議溝通、協調建立共識,並定期加強對各不同險種的專業知識的提昇。對外務求建立與維護公司形象,對內不斷提昇同仁專業服務品質和品德素質是本公司一直努力的方向。公司的品質政策為「提供一流專業服務,保證公證服務品質,以滿足客戶的需求」。以下為我們內部對員工所訂下工作流程標準:

1.各員工需隨時配合並協助解決各被保險人之問題。
2.一旦接受委託,應立即以電話與被保險人聯絡以瞭解情況,並指導其相關措施以減少損失。
3.馬上安排至現場勘察,了解出險原因,索取相關之文件,並當面向客戶解釋其相關之權益,決定是否委請技術專家。
4.與委託人報告現場情況,如有可能並應作成初步損失預估報告,以提供保險人參考。
5.提出索賠文件,即按排至現場複勘、確認標的損失數量及損失程度。(視情況此兩項作業可在第3項實施)
6.應瞭解保險條款以保障被保險人及保險人之權益。
7.對與客戶每次接觸談話之內容應作成完整書面記錄。
8.於收到所需之文件資料並與被保險人達成和解協議後,應於5-7個工作天內作成最後報告。
9.時常淬勵奮發,同心協力,共同堅持「誠信、勤勉、詳和」的信條下,更加強服務品質及提昇專業知識水準,為爭取委託人永續信任及支持,是本公司一直全力堅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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